公共部門勞務派遣的主要用工風險
發(fā)布日期:2021-09-01 02:11:41 瀏覽次數(shù):
1、社會公共利益被損害的風險
公共部門服務的勞務派遣員工存在素質偏低,包括文化素質、思想素質;同時由于選拔寬松,準入門檻低,崗前教育、業(yè)務教育等制度不夠健全,業(yè)務知識及素質也偏低,造成業(yè)務能力及素質也偏低的事實。同時,勞務派遣員工和公務員在公共服務部門中應用不一樣的考評機制,這樣做的結果會讓派遣員工從事基層非常苦累的工作。哪怕是他們與公務員享有同樣權力、待遇和福利;但在福利的落實,勞動條件的完善和工作的穩(wěn)定上會遭受到歧視,使他們產生悲情化傾向,在履行公職時很有可能從主觀或客觀上消極怠工,無法達到公共部門以“以社會的公共利益為組織目標,管理各項社會公共事務,向全體社會成員提供法定服務”的組織目標。另一方面,在公共部門服務的派遣員工所擁有的強制性的執(zhí)法權力,很可能導致公共權力在一定程度上被濫用或者不當使用的可能性,從而造成更多的糾紛,甚至催生出一定程度的腐敗。
2、公共部門機密被泄露的風險
若公共部門接收派遣員工的目的是為了讓其完成臨時需要但又缺乏人手去完成的某一個項目,為了更好地完成整個項目,公共部門會給予派遣員工更多接觸公共部門事務的機會,很多公共部門信息保密系統(tǒng)落后,又缺乏配套的監(jiān)管制度,內部機密就會很輕易的透露給派遣員工,而受派遣人員與公共部門只是一種短期關系,這種關系結束后,派遣員工又開始在不同的用工方流動,就不可避免地把機密泄露給其它用工單位,特別是中高層人才的流動,帶走的將是更為重要的內部機密,將使公共部門面臨更大的風險。
3、行政支出上升的風險
對于公共部門使用勞務派遣這一用工模式,可以降低勞動風險,并且提高用工的靈活性,大大節(jié)約人力成本,解決人員編制受限的窘境。自從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越來越多的公共部門青睞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大量的勞務派遣員工充斥在政府機構、部門或非營利組織,但另一方面在體制內不乏公務員拿著高收入、享有高福利不干活,無所事事,導致機構龐大,人員臃腫,但工作效率低下。人力成本和行政成本不斷上升。此外,隨著體系的不斷龐大,公共部門在對派遣員工的各種培訓、監(jiān)管等等方面的行政支出也在逐年增長。據(jù)悉,中國行政支出大規(guī)模大增速快,占財政支出近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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